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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型仪器设备效益验收公示

作者:时间:2016-01-06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量院〔2012〕54号),本学期实验室与资产处组织对2012年9月1日(含)—2014年8月31日(含)入库及延期验收的大型仪器进行了使用效益验收。本次共接收78份验收申请,经分院自评和专家组抽查,78台(套)通过验收。分院总体情况如下表,各大仪验收情况详见附件1。

部门 通过验收数 验收平均分

机电工程学院 14 95

计量测试工程学院 5 93.2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26 8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3 93.8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2 86

经管学院 2 72

理学院 3 93

生命科学学院 13 90.44

合计 78 88.45

根据文件要求,2013年9月1日(含)—2014年8月31日(含)入库的大型仪器(入库满1年),可根据使用效益完成情况自主申请本次验收。 各分院验收率如下,未验收的大仪必须参加2016年度的大仪使用效益验收。

未满两年大仪的自主验收率

部门 13.9.1-14.8.31 入库台套数 参加验收数 验收率

机电工程学院 4 0%

计量测试工程学院 6 0%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9 2 2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0%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4 0%

理学院 3 1 33%

生命科学学院 8 8 100%

合计 41 11 27%

量院〔2012〕54号文件中“第二十三条 如大型仪器使用效益延期验收,则在验收通过前,申购人及附议人不得申请购置大型仪器。对大型仪器使用效益延期验收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暂缓购置大型仪器。请各大仪负责人及学院务必规范大仪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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