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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4-29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浙财资产[2016]10号),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简称:实资处)将组织开展全校房产、仪器设备、家具的清查工作。本次清查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资产清查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的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完善资产账目、做到帐物相符

二、清查范围及内容

全校房产、仪器设备、家具

三、清查工作起止时间

5月3日-6月17日

四、清查工作的方式及流程

(一)房产

1、房产信息清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实资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单位到实资处领取本单位《房产信息表》。按照实资处提供的《房产信息》表核对信息,如有调整、空缺项,请正确填写调整后完整信息。

3、纸质材料《房产信息表》一式一份须经各学院(部门)申请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0日前报至实资处沈佳琰老师(明德北楼316室)。

4、5月23-31日实资处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核查。

(二)仪器设备

1、设备清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实资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设备自查工作通过仪器设备网络管理平台实施。所有人员在浏览器中输入地址http://10.252.0.172/ZCGL(用户名为工号,密码默认为空)登录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自查。各单位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名下所管辖使用设备账目的管理及设备管理系统的操作指导。

3、5月3日-5月20日全校教职员工登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设备)自查操作说明及清查流程书》(附件1)完成自己名下设备的自查工作。使用人根据“资产信息变动表”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对相应资产进行资产信息变动并提交设备管理员审核,审核后流程结束,变动信息更改完成。建议设备管理员将本单位“资产信息变动表”留底存查。

4、5月23日-5月27日各单位根据《中国计量大学资产报损认定表》(附件2)填写《中国计量大学有账无物资产汇总表》(附件2);根据有物无账的设备实物填写《中国计量大学有物无账资产表》(附件2)。

5、于6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中国计量大学有账无物资产汇总表》、《中国计量大学有物无账资产表》以及《中国计量大学资产报损认定表》一式一份须经各学院(部门)申请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实验与资产处江远民老师(明德北楼311-1室)。同时发送《中国计量大学有账无物资产汇总表》、《中国计量大学有物无账资产表》电子文档至01a5000005@cjlu.edu.cn

6、现代科技学院设备不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自查,须到实资处领取设备明细账,2007年以前购置的需由相关学院根据从实资处领取的明细账核对实物;2007年(含)以后购置的需由现代科技学院根据从实资处领取的明细账核对实物。但自查后须同样报送上述第5条所有材料。

7、6月6日-6月17日对自查结果进行实物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全校通报。

(三)家具

1、家具清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实资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单位到实资处领取家具明细账,根据实资处提供的家具明细账核对实物,如有调整、空缺等变动信息的需在家具明细账上注明调整后完整信息。

3、修改后的家具明细账须经各学院(部门)申请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0日前报至实验与资产处季金花老师(明德北楼316室)。

4、5月23日-6月3日实资处根据自查结果核对信息。

5、6月6日-6月17日实资处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四、其他事项

家具清查联系人:季金花,联系电话:87676461

设备清查联系人:江远民,联系电话:86836054。

房产清查联系人:沈佳琰,联系电话:87676465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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