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的精神,请各学院、中心组织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及方式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汇总》(附件2),并进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隐患整改,务必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相关部门。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请于5月1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
(2)《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汇总》(附件2);
(3)学院(中心)安全责任体系相关材料: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文件;建立系所(学科)层面的安全责任体系框架图,及安全责任体系表(附件3);学院(中心)与下属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以上资料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交至实资处。联系人:蔡敏,邮箱:cm@cjlu.edu.cn,电话:8683608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