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关于下达2014年工作指标的通知》(量院〔2014〕16号)文件精神,针对2014年实验室建设工作指标中的示范中心建设、实验室亮点/特色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中心建设: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清单见附件1),提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年度报告(见附件2)。
二、实验室亮点/特色工作:根据对学校贡献度、工作成效、工作量综合评定,如申请亮点/特色工作,请提交实验室亮点/特色工作报告。
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文档需各部门盖章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上交。
联系人:叶冲轶;联系电话:87676381;邮箱:ycy@cjl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