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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1年度资产报废报损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5-17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处,校直属单位:

随着仪器设备更新换代不断加快,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的报废清理工作,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量院〔2007〕53号),学校近期将开展2011年设备、家具报废工作,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家具进行集中处置。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报损条件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家具可申请报废、报损:

(一)仪器设备

1.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使用年限原则上以《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为准(见附件1),使用期限已超过寿命期限,确已丧失效能;

2.经过技术鉴定,确认质量太差或损坏过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接近新购价格;

3.确因技术落后或国家标准改变等原因,已不符合现时使用或失去使用价值;

4.履行正常手续确认遗失的仪器设备(确认遗失和处理的办法按照《中国计量学院仪器设备和器材损坏遗失的处理规定》执行),方可申请设备报损。

(二)家具

1.已严重损坏,经厂家鉴定已无法维修,失去教学、科研、行政使用价值的;

2.使用年限已久,已不能调配它用且不能再使用;

3.履行正常手续确认遗失的家具(确认遗失的处理办法按《中国计量学院家具管理办法》执行),方可申请家具报损。

(三)计算机设备

拟报废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是2004年12月31日以前购置,进行维修后确不能修复的。

二、报废报损流程

拟申报本次仪器设备、家具废损的,应遵循以下办理程序:

(一)仪器设备

1.拟报废设备需填写《中国计量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附件2)及《报废(报损)设备明细表》(附件3),拟报损设备填写《中国计量学院仪器设备报损处理单》(附件4)及《报废(报损)设备明细表》,写明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申请报废、报损原因等。

2.《中国计量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中国计量学院仪器设备报损处理单》及报废设备明细表须经各学院(部门)申请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审批表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5月20日前报实验与资产处(明德北楼305室),同时发送《报废(报损)设备明细表》电子文档至joa_a@cjlu.edu.cn。

(二)家具

1.拟报废、报损家具需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家具报废审批表》(附件5),写明家具编号、家具名称、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申请报废、报损原因等。

2.家具报废审批表须经各学院(部门)申请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审批表(一式两份)于5月20日前报实验与资产处(明德北308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jh@cjlu.edu.cn。

三、报废报损要求

本次报废报损中现代科技学院的设备要求限量报废。各单位申报的拟报废设备、家具须经实验与资产处审核,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的待报废设备、家具,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浙江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在获得最终批准前,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这些设备、家具,不得随意处置。

家具报废联系人:季金花,联系电话:86836076;设备报废联系人:江远民,联系电话:86836054。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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