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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实资处关于冬季实验室防火安全的提醒

作者:时间:2023-11-29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目前进入冬季,天气寒冷,气候干燥,火灾事故易发,为消除实验室火灾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现对实验室防火安全作出如下提醒:

一、基础用电

1.实验项目所需电池必须放置于防爆柜中,且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充电,周边杜绝放置易燃易爆品或其他杂物,在充电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在场,且人员离开时应立刻停止充电,电池充电结束要放置于专门的电池箱中,废弃电池须及时处理,充电区域附近须有明显的充电使用须知;严禁实验无关电器(尤其是电瓶车电瓶)在实验室内用电使用。

2.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3.禁止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木质配电板、有破损的接线板,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不使用老国标接线板、插座。

4.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严禁使用电取暖器或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加热取暖电器或火炉、炭盆等取暖装置。

二、常规冷热设备

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应为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并在冰箱门上注明是否防爆。

2.加热或制冷设备不超期使用,如超期使用须经本单位和实资处审批。

3.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设备旁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冰箱、杂物等,应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设备;使用时必须每隔15分钟检查一次。

三、其他安全

1.实验室开展明火实验须备案,经本单位、实资处和保卫处审批后方可开展。

2.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3.对本单位实验室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消防设施须放置明显位置,便于取用;实验人员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本实验室相关消防设施的使用技能。

4.实验室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以任何形式占用、堵塞或封闭。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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