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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实资处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2-22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临近岁末年初,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公安局要求,为确保岁末年初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元旦和寒假前各学院、中心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尤其要对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逐一复查,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加强跟踪、一盯到底,真正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结合实验室特色,积极做好实验室安全常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等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岁末年初,冬春火灾防控尤为重要,各学院、中心要强化实验室用电管理,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特别注意在用实验室插座、无线路由器等长时间工作电路、设备的安全使用,做到散热良好、周边整洁,确保没有被窗帘、纸板等易燃物品覆盖。
  三、按照“实资处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组织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
  四、寒假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办法,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落实实验室进出人员登记制度,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批准进校的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须本学院、中心准许,并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并注意加强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及实验室防火、防盗措施。
  五、实验时不能脱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个人实验防护;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指导;涉及化学、生物、特种设备、高温、高压等危险性实验时确保至少有两人在场;严禁开展未经审批备案的通宵实验和明火实验;实验室不得留宿。
  六、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关闭所有水阀、电源、气阀及门窗等,贴好封条。封存不使用的校重点监管危化品,在危化品专用柜上贴好封条并拍照留存。
  七、请各学院、中心落实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对发现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则立即关停、封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报告实资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八、请各学院、中心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校外人员汇总表》(附件1)、《寒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2)、《寒假实验室巡查表》(附件3)和《寒假校重点监管危化品领用计划》(附件4)纸质件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交实资处。
  联系人:王攀峰,办公地点:明德北楼311,联系电话:86836087,邮箱:wpf@c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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