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的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信息的收集和内容
(一)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收集基本信息,是实验室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实验室基本信息。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及时填写和收集实验室的各类记录、表格、账卡、工作日志,及科研活动交流材料等,并进行定期整理。
(四)基本信息的内容
1、实验室人员信息:实验室专职人员姓名、出生、籍贯、文化、毕业学校、专业、职称、职称授予时间、业务专长、论文数量、级别、实验室主任姓名、职称、人员分工、考核情况等。
2、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名称、面积,检查评比情况、实验室特色内容等。
3、实验教学:实验教学大纲、任务、计划、实验报告和其它执行情况等。
4、仪器设备信息:各类仪器设备的技术材料、使用记录、维修记录、消耗记录及统计数据、有关账卡等。
5、其它信息: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有关的各类文件、制度、计划、有关论文、鉴定,交流会议文章、奖惩材料等。
二、 基本信息的上报和管理
(一)实验室的基本信息管理由设备管理处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各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整理统计。
(二)上级部门及学校下发的有关报表、统计数据,各实验室要及时如实填报,不得拖延。
(三)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后,按《中国计量学院设备档案管理办法》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分类汇总归入工作档案,妥善保管,并分别报学校档案馆和设备管理处。
三、本办法由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实验室 信息 收集 办法 通知
中国计量学院办公室 2006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