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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验收结果公示

作者:时间:2017-01-10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量院〔2012〕54号),本学期实验室与资产处组织对2013年9月1日(含)—2015年8月31日(含)入库的大型仪器进行了使用效益验收。本次共接收36份验收申请,经分院自评和专家组抽查,36台套通过验收。各学院总体情况如下表,各大仪验收情况详见附件1。

部门

申请验收数量

通过验收

数量

验收平均分

备注

机电工程学院

4

4

96

计量测试工程学院

6

6

82.48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9

9

92.8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9

9

97.67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4

4

92.7

理学院

3

3

97.67

工训

1

1

84.2

合计

36

36

根据文件要求,2014年9月1日(含)—2015年8月31日(含)入库的大仪,由于未满2年,故本次采用自主申报的形式。各分院验收率如下,未验收的大仪必须参加2017年度的大仪使用效益验收。

未满两年大仪的自主验收率

部门

14.9.1-15.8.31

入库台套数

参加验收数

验收率

机电工程学院

3

0

0

计量测试工程学院

4

0

0

信息工程学院

1

0

0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3

2

6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3

50%

理学院

1

0

0

生命科学学院

21

0

0

工训

1

1

100%

合计

40

6

量院〔2012〕54号文件中“第二十三条 如大型仪器使用效益延期验收,则在验收通过前,申购人及附议人不得申请购置大型仪器。对大型仪器使用效益延期验收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暂缓购置大型仪器。请各大仪负责人及学院务必规范大仪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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