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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使用实验室相关要求的重要通知

作者:时间:2016-05-27点击数:

为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省政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到9月10日止,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平安护航G20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我校在G20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现根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护航G20 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安〔2016〕58号)(附件1)要求,学校将落实以下工作: 一、上报《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和《暑期使用的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1.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各类实验室暑期原则上不开放,如需使用必须经过审批。8月20日至9月10日期间,凡有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等较大危险源的实验室,一律关停。

另接下沙高教办通知,要求涉及危化品的实验室于8月15日前关停,如确需使用,须报公安部门审批。

2.各单位对暑期(2016年7月9日---2016年9月10日)实验室(包括研究生工作室)使用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填写《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2)、《暑期使用的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附件3)。

3.两张《统计表》均需“审批人”签字,“审批人”为各单位负责人(书记或院长)。

4.各单位于6月7日前将《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暑期使用的实验室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上交到明德北楼B311孙宏岩处,电子版发送至sunhongyan@cjlu.edu.cn

5.实资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主要领导,经同意后报浙江省教育厅。

二、尽早做好实验室封停准备。

1.开展专项实验室检查。

G20前(近期、暑期前、临近G20时)学校将开展三次实验室安全大排查。5月-6月为第一轮实验室安全大检查,请二级学院对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有整改方案。同时,各学院及实验室要不断自查整改。

2.危化品存量降至最低

(1)各实验室必须仔细准确的排查危化品存量。尽早处理过期或不用的危化品,将存量降至最低。

(2)实验室封停后各实验室内不得存有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试剂。

3.气瓶危险因素降至最低

(1)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不合格气瓶,特别是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

(2) 尽量降低实验室气瓶存放数。

(3) 实验室封停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金工、电化气体可暂存于供气公司暂存,请气瓶安全责任人联系供气公司暂存;其它供气公司气体请气瓶安全责任人自行联系暂存事宜。

(4) 确认气瓶台账并明确G20期间气瓶存放位置/暂存地点,请于6月15日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孙宏岩处。

三、加强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

1.封停实验室前,学院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对实验室进行认真检查,断水、电、气,并对总体及重点部位拍照,留本单位备案。贴好封条。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封停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承诺实验室内不存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试剂;不存在不合格气瓶,不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封停前认真进行了实验安全检查。

3.经审批同意在暑期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暑期使用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人须实时在场监管,如遇特殊情况,须委托其他老师代为负责,并报学院。涉及暑期使用实验室的各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同时学校落实校领导分片负责。各级公安部门、省教育厅将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

4.学院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加强实验室内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监管,落实安全措施。学生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场,实验进行中、设备运行中、物质反应中、都务必有人在现场。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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