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正文

实验与资产处转发《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质量报告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11-06点击数:

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质量报告的通知》精神(见附件1),为进一步提升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水平,强化实验实践在创新性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及时总结建设成果,提高建设效益,浙江省教育厅将建立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质量报告制度。

请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认真填报《浙江省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质量报告》表(见附件2),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内容:建设理念和目标、实验教学体系、特点与特色、存在问题与下一步举措等定性内容,应尽量简明扼要,并严格按表格要求字数填报。表格中数据未特别注明者,均填报至2015年8月31日止。

请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认真填报,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质量报告纸质版一份(需中心主任签字),电子版发送至ycy@cjlu.edu.cn。

联系人:叶冲轶

联系电话:87676381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6日

上一篇:实验与资产处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篇:实资处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格致南楼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4521

版权所有 中国计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Copyright 201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