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上级制度 正文

中国计量学院教学类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量院【2006】23号

作者:时间:2011-05-19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类计算机的管理,提高教学类计算机的使用率,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计算机能力培养的实验环境,根据学校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类计算机使用原则

教学类计算机以满足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以提高计算机使用率为抓手,保证教学类计算机使用于教学,向学生开放,杜绝挪用现象,并合理配置计算机的数量和档次。坚持有效机时考核和闲置处罚的理念,促进教学类计算机的有效管理。

二、计算机的考核范围

凡使用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购置或使用方向为教学的计算机全部列入考核范围。

三、教学类计算机的有效机时计算

(一)教学类计算机的有效机时是指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教学计划内实验等使用计算机和向学生自由开放使用计算机的时间。

(二)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教学计划内实验等使用计算机按1位学生使用1小时为1人机时,向学生自由开放使用计算机乘1.2的系数计算。

(三)计算机的有效台件数按3年内1台计算机为1有效台,4至6年的1台计算机为0.7有效台,6年以上不计算。

四、考核

根据学校计算机数和需求情况,规定每1有效台1天使用2.5小时为合格要求有效机时,计算各二级学院每年需要提供的有效机时数进行考核。教学计划内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教学计划内实验等使用计算机机时数根据教务处的教学计划来核算,并检查使用登记表来核实。向学生自由开放的机时根据开放记录和学生上交的机票数来核算。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五、奖励和处罚

(一)超过合格要求有效机时的,在每1有效台1天使用2.5-3有效机时的机时,学校给予二级学院0.3元/人机时的奖励,在3有效机时以上的机时,学校给予0.5元/人机时的奖励;

(二)对达不到合格要求有效机时的,从各二级学院的人员经费中给予扣罚0.3元/人机时。

六、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教学类计算机的管理,不得挪为他用,并加大集中管理的力度。

(二)与仪器设备配套的计算机配置坚持适中原则。

(三)加强对计算机特别是规模计算机房的使用登记工作,根据设备管理处要求认真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并做好统计工作。

(四)规模计算机房必须连接校园网,满足学生使用的要求,并认真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计算机的完好率。

(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图书馆的计算机另行出台管理办法。

(六)奖励经费从校实验室开放基金中列支。

七、本办法试行一年(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

主题词:计算机 管理 规定

抄送:教务处,计财处。

中国计量学院办公室 2006年3月22日印发

上一篇:中国计量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量院【2006】30号
下一篇:中国计量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量院【2006】44号

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格致南楼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4521

版权所有 中国计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Copyright 201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