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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量设备【2006】7号

作者:时间:2011-06-20点击数: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实现实验课程的全面改革,开放实验室并有计划地进行开放性实验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也是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必由之路。为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开放式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作用和原则

(一)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学校培养适应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客观要求。对学生开放实验室,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资源效益,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激发学生的创新观念和意识,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学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积极组织综合性、设计性、科研课题、课外科技和科技竞赛等实验项目,把开放实验室作为实验教学改革的重要阵地。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部分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并在指导过程中将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思想引入实验教学。

(三)学校各级实验室管理部门要把面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作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积极为实验教学改革提供实验室场地、仪器设备和安全管理的保障条件。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同时,随着实验室软硬件的建设,不断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程度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的内容

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内容有科研课题型实验、小发明和小制作等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文理渗透型开放实验、计算机运用等。

(一)科研课题型实验。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也可结合实验室的条件,学生自拟科技活动课题,联系指导教师进行的实验活动。

(二)小发明、小制作等课外科技活动。以课外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为组织形式,学生自主进行小发明、小制作的实验,最终提供实物成果的实践活动。

(三)学科竞赛。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

(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五)文理渗透型开放实验。鼓励文科学生利用校内各实验室的实验条件进行理工科实验,培养实践应用能力。

(六)计算机运用的开放。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提供学生自主学习、收集资料等机会。

三、实验室开放的条件

(一)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二)有一定的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

(三)具备良好的仪器设备和充足的实验材料,并有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

(四)建立健全有关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一)实验室开放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体系。教务处和设备管理处为实验室开放的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负责开放实验项目内容的组织、审核和验收工作,为开放实验室提供实验项目的保障;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开放的实验室组织和管理工作,为开放实验提供实验室场地、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的保障条件;各二级学院负责实验室开放的日常管理。

(二)设备管理处每学期初组织实验室开放的申请工作,申请开放的实验室需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经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同意,教务处审核开放实验项目后,设备管理处审批确定。各二级学院在自己的网页上设置实验室开放专栏,将开放实验室的相关资料:实验室名称、所在地点(房间号)、主要仪器设备、开放实验项目、开放时间等上网公布,并保持适时更新。同时,及时将有关资料的电子文档提供给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开放平台的管理。

(三)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与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本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工作,负责开放工作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安排。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并向学生警示防范。

(四)各开放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时学生的使用登记工作。在此基础上,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文理渗透型开放实验要做好实验报告的批阅和收集工作;小发明、小制作等课外科技活动要做好活动的小结报告和活动成果的收集工作;科研课题型实验要做好科研课题报告和科研成果的收集工作。二级学院负责各实验室开放实验的情况资料的汇总工作,并报教务处。

(五)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实验室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科研课题型实验、小发明和小制作等课外科技活动、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等实验项目,补贴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指导教师津贴等,不列支其他费用。凡学校正式审定的开放性实验室均可根据开放内容以项目形式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

(六)学生在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及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做好有关实验的准备工作,实验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实验报告并交指导教师。

(七)学生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照学校《仪器设备和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予以赔偿。

(八)实验室开放时,必须有实验管理人员现场管理。1个实验管理人员只能负责1个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主要负责实验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的记录。

五、激励办法

(一)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教务处审核后可参照实践教学环节计入学分,最多不超过3学分。

(二)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的优秀及创造性成果。学生通过开放实验项目取得优秀成果者,经两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经系级专家组认定后,可作为优先推荐就业和评定奖学金的条件之一;经学校专家组认定后,可申请参加学校及省、市比赛和评奖。

(三)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室工作。文理渗透型开放实验等自选实验项目型开放,由教务处核算教学工作量;计算机运用型开放按照《中国计量学院教学类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给予奖励;科研课题型实验、小发明和小制作等课外科技活动、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开放按项目申请开放基金给予项目津贴。学科竞赛由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给予项目津贴。

六、其它

(一)为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开放和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细则,并报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实验室面向各类学生的开放工作,由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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