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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专项预防及现场处置方案 量实验〔2015〕14号

作者:时间:2015-11-11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突发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实验人员生命安全,保证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及职责

1.校院两级管理,明确分工,依法规范。

2.学校成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实验室工作校领导任总指挥。依据《中国计量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开展生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3.各学院(中心)成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由各学院(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制订、演练;依据《中国计量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负责与学校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接受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的领导,请示并落实上级指令。

二、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分级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划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和Ⅲ级(一般)。

1.实验室重大病原微生物安全事件(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按照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分类,下同),或出现有关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3)实验室保存的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

(4)上级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实验室重大病原微生物安全事件。

2.实验室较大病原微生物安全事件(I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感染。

(3)上级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实验室较重大病原微生物安全事件。

3.实验室一般病原微生物安全事件(II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感染。

(3)上级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实验室一般病原微生物安全事件。

三、预防措施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工作;凡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有关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

2.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要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和安全行为等务必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严格执行。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菌(毒)种保藏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要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4.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废弃物,必须先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实验动物要回收处理。

5.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6.加强安全防范,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危害公众健康和影响社会稳定。

7.不断完善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8.加强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实验室业务人员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9.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必须立即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

10.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要立即报告。争取尽早接受治疗,确保受感染人员得到康复。

11.定期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预警通报。

1.一般病原微生物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实验室如果发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泼溅或泄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选择敏感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2.人员意外吸入、损伤或接触暴露应急处置措施

如果工作人员通过意外吸入、意外损伤或接触暴露,应立即紧急处理。如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力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应立即实行急救。首先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必要时服用预防药物,如果发生HIV职业暴露时,应在一到两个小时以内服用HIV抗病毒药。

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出应急处置措施

对潜在重大生物危害性气溶胶的释出(在生物安全柜以外),为迅速减少污染浓度,在保证规定的负压值条件下,增加换气次数。现场人员要对污染空间进行消毒。在消毒后,所有现场人员立即有序撤离相关污染区域;进行体表消毒和淋浴,封闭实验室。任何现场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和隔离观察,并采取有适当的预防治疗措施。为了让气溶胶被排走和较大的粒子沉降,至少1小时内不能有人进入房间。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空调排风系统,需要推迟24小时后进入。同时应当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封闭24小时后,按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五、附则

1.各相关学院(中心)及实验室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电话:学校报警电话:86836110(首选)

报警:110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3.本预案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日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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