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对辐射事故的应急防范意识,将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 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实验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保证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及职责
2.学校成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实验室工作校领导任总指挥。依据《中国计量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3.各学院(中心)成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由各学院(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制订、演练;依据《中国计量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负责与学校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接受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的领导,请示并落实上级指令。
1.使用单位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据事故情况,报当地公安、环保、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
(2)发生人员意外放射性照射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或隔离辐射源,并采取措施对受伤害人员进行紧急护理,配合卫生部门将其送往相关专业医院进行检查和救治。
(3)发生放射性核素污染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封锁现场,疏散人员,采取措施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或蔓延;配合环保、公安等主管部门迅速确定放射性核素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在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指导下清除污染、检测达到安全水平后,方可解除封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人员采取紧急防护处理,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将其送往相关专业医院进行污染物处理、检查和救治。
(4)放射性实验室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在确保自身能安全撤离的情况下,迅速切断电源、气源、移走或隔离放射源、压力容器等,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配合灭火和救护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出现放射性核素泄漏。若发现已发生泄漏,则按放射性核素污染事故处理。
1.各相关学院(中心)及实验室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验室)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电话:学校报警电话:86836110(首选)